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 國家能源局網站18日刊發該局局長吳新雄撰寫的文章指出,要創新審批聽證制度?對於煤炭﹑電力﹑油氣﹑核電﹑新能源﹑科技等能源領域重大項目﹑重大資金審批,要定期召開審批聽證會,確保行政權力依法依規運行?
      吳新雄提出,要嚴格推進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能源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強能源法律法規立改廢?二是進一步梳理﹑取消或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三是規範審批流程,實現"五公開",即:規劃公開﹑計劃公開﹑條件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四是同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現"五個同步下放",即:同步下放審批標準﹑審批規範﹑審批責任﹑處理權限及責任追究;明確"四項監管要求",即: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責任,切實做到放管結合,確保放而不亂?五是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
      他提出,要進一步明確審批標準,加強對審批績效的評價,實行責任追究制和倒查制?加快推進網上審批和陽光審批,健全網上公示制度和網上審批制度?同時,完善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和抽查制度,制定國家能源局處級以上幹部配偶﹑子女從業規範,在各部門各單位已制定《廉政守則》的基礎上,出台全局工作人員《廉政守則》?
      吳新雄還提出,建立規範的幹部交流機制?明確在同一崗位,特別是重要崗位﹑高風險崗位工作滿3年的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消除幹部長期不交流形成的關係網和廉政隱患?  (原標題:能源局:能源領域重大項目審批要定期召開審批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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