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最高人民法院2景觀設計8日召開新聞通氣會,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
  《意見》要求,要妥善處理因發展不平衡和利益格局調固態硬碟整而產生的法律適用難題,防止因個案處理失當激化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穩定。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意見》的出台將作為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指導今後一個時期人民法院的工作。
  司法改革
  司法改革須自上ARMANI而下推進
  《意見》提出,對於重大的改革舉措,必須要在中央統一商務中心部署之下,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方式進行。司法機制工作的改革必須堅持自上而下有序推進,但地方法院可以就具體改革措施先行探索,為改革積累經驗。
  法院院長審建築設計判管理職責將進行改革
  就審判權內部運行機制而言,一方面應進一步落實合議制,深化合議庭改革。另一方面,應在發揮合議庭整體職能的同時,探索推進主審法官負責制,並提高合議庭審判績效。此外,《意見》提出,法院院長和庭長的審判管理職責將進行改革,其審判管理職責應集中在對相關程序事項的審核批准、對綜合性審判工作的宏觀指導、對審判質效進行全面監督管理以及排除不良因素對審判活動的干擾等方面。同時,應建立院長、庭長行使審判管理權全程留痕的制度,加強對院長、庭長行使審判管理權的約束和監督,防止審判管理權的濫用。
  被執行人黑名單將對接社會徵信體系
  針對一直存在的審判結果“執行難”的問題,《意見》提出,通過公開失信的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開制度,將名單與社會徵信體系對接,實現案件信息共享。此外,《意見》還提出通過完善被執行人的財產調查制度等方式,運用各種手段製裁抗拒執行和規避執行的行為。
  逐步改變以區劃確定案件管轄
  針對獨立審判可能受到非法干擾、法律適用存在疑難以及新類型案件審判存疑的現象,《意見》提出逐步改變以訴訟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或是以行政區劃確定案件地域管轄的做法,通過完善指定管轄、提級管轄和集中管轄制度,這種案件可由其他法院或是上級法院審理。
  獨立審判
  防範冤假錯案意見近期將發佈
  對於干涉獨立審判的行為,《意見》指出,要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抵制地方部門保護主義
  《意見》要求,要堅決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堅決排除權力、金錢、人情、關係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擾,不斷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制度機制。
  各級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和副庭長,要堅決支持合議庭和獨任庭依法公正審理案件,上級法院要堅決支持下級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涉訴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
  近年來,隨著訴訟案件的大量增加,涉訴信訪案件數量也在增加。其中出現的群訪、纏訪、越級訪等成為許多基層法院工作中遇到的難題。《意見》中提到,要把涉訴信訪納入法治化的解決軌道,既要暢通依法信訪的渠道,又要依法處置無理纏訴鬧訪行為,堅決維護司法裁判的既判力和權威性。
  將健全錯案的分析和問責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健全和完善錯案評價標準和問責機制是《意見》提出的新措施之一。
  《意見》根據審判工作實際,要求探索建立科學公正的錯案評價體系,明確錯案的認定標準;要求健全錯案的分析和問責機制,完善錯案分析和問責的相關程序,力圖通過全面建立健全防範錯案的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錯案。
  今年7月份,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首個防止冤假錯案的指導意見後,最高人民法院為了落實好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已組織專人起草了關於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目前正在修改論證階段,近期即將發佈,相信這一意見的出台,將會對防範冤錯案件起到積極作用。
  《意見》還強調,要規範案件改判、發回重審及提起再審的標準。上級法院既要尊重下級法院的自由裁量權,又要依法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裁判。
  司法反腐
  嚴禁法院工作人員提前介入土地征收
  《意見》重點強調司法廉潔建設,提出要進一步完善抵禦金錢誘惑、人情關係干擾以及避免利益衝突的廉政制度,並以更加有力的措施確保廉政制度的剛性運行。
  執行部門將設廉政監察員
  《意見》明確,在以審判權運行為核心的基礎上,法院要構建一個符合審判規律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強化司法巡查、審務督察以及在審判執行部門設立廉政監察員等內部監督措施,切實加強審判權運行的制約和監督。
  此外,《意見》明確提出,嚴禁法院工作人員參與地方招商、聯合執法,嚴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具體行政管理活動。
  上級法院法官從下級法院中選拔
  針對此前“法官離職潮”的現象,《意見》對於法官遴選和法官管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意見》提出實行上級法院法官從下級法院法官中選拔的方式。同時,進一步擴大法官遴選範圍,註重從律師群體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法官,吸引社會上的優秀法律人才加入法官隊伍。
  不適合審判的法官要適時調離
  針對法官的業績考評,《意見》要求建立科學的業績考評機制,並體現在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等方面。同時還要建立表彰獎勵等機制,培養專家型法官。對於不適合從事審判工作的法官,要建立法官退出機制,適時調離審判崗位並免去法官職務。
  保障權利
  陪審員數量兩年內翻番
  優化人民陪審員的選任、退出機制,擴大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範圍,提高基層群眾比例,增選適應審判工作需要的專家型陪審員。根據審判工作的要求逐步擴大人民陪審員規模,實施兩年內實現人民陪審員數量翻一番的“倍增計劃”。
  當事人提出質疑應回應
  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要求,切實保證當事人依法自由表達訴求,充分陳述理由,適時瞭解審判進程,批評、控告侵犯訴權行為等權利。在訴訟過程中,對當事人提出的申請或質疑,應及時給予回應並說明理由。
  保障律師閱卷質證權利
  保障律師依法行使閱卷、舉證、質證、辯護等訴訟權利,完善律師對法官違法行為的投訴及反饋機制。依法處理律師違反法庭紀律,惡意投訴,詆毀法官、法院聲譽等不當行為。
  文/本報記者 劉一 羅丹陽 鄒春霞
  司法公開
  微博直播庭審規範正在起草
  “以司法公開促公信”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意見》中針對司法公開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審判公開的內容、程序將作出明確規定
  深入推進審判公開的制度化建設是司法公開最核心的內容。《意見》要求對審判公開的範圍、內容、對象、時間、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穩妥有序地推進司法公開,堅持不懈地提高司法透明度,逐步完善司法公開的制度機制。
  通過微博、微信公開社會廣泛關註的案件
  建立健全司法與社會溝通的平臺也是司法公開的重要內容。《意見》要求各級法院繼續推動12368電話熱線,加快建設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完善領導幹部接待日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積極開展法院主題開放日活動,增進社會與法院之間的相互瞭解、理解與信任。
  《意見》要求充分運用網絡、微博、微信等方式,擴大司法公開的影響力,豐富司法民主的形式和內容。通過微博、微信等公眾易於接受的信息傳播方式,對社會廣泛關註的案件和普遍關心的糾紛,主動、及時、全面、客觀地公開相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回應社會公眾的關切和疑惑。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昨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正在著手起草、規範微博直播庭審的規範性意見,進一步明確哪些案件可以借助哪種新媒體形式,核心的內容是要考慮案件本身的社會關註度,要考慮哪一種媒介的信息傳播方式更易於為公眾所接受。
  制定司法解釋要聽取專家意見
  建立人民法院與教學科研單位之間的信息、業務及人員的經常性交流互動機制。鼓勵法官與專家學者共同承擔法學理論或司法調研課題。在總結審判經驗、制定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過程中,要註意聽取並認真對待專家學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吸納法學理論研究成果,推動法學理論研究與人民法院司法審判工作的相互促進和共同提高。
(原標題:最高法:錯案認定標准將明確)
(編輯:S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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