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
  11月21日,有網友以有圖有真相的微博爆料稱,“近日,聽聞西藏墨脫縣嚮導說,有打獵人在該縣雅魯藏布大峽谷核心區佈下大量鋼絲套,獵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白鶴和西藏自治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豹貓。”22日下午,國家林業局官方微博回應稱“正在嚴查中!”(11月23日《東南快報》)
  獵殺國家保護級野生動物,自然是違法行為。獵殺後還拿到網上展示炫耀,這恐怕不能簡單地歸結於“無知者無畏”。
  這些年,“炫獵”鬧劇,並不鮮見:今年8月9日,微信微博中轉載了一組虐驢男“活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藏野驢”的圖片。此後,犯罪嫌疑人陳某、李某因獵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藏野驢已被依法逮捕。隨後9月1日,湖南藍山兩名網友持槍打鳥發微信朋友圈被轉發後遭公安部門查處。為什麼非法狩獵等現象還是難以禁絕?
  從法律而言,譬如根據相關規定,白鶴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均屬於違法行為,視乎情節輕則處以拘役或者5年以下、重則5至10年有期徒刑。對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解釋,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此前一段時間,因為“多抓了幾隻麻雀”而被警方刑拘的故事,在各地翻版上演。當此語境下,更為珍稀的白鶴和豹貓,怎麼還是逃不脫被獵殺的命運?
  其實,“炫獵”鬧劇難以禁絕,東北鳥市生意興旺……凡此種種,無非八字使然:利益驅使,法不責眾。權力者管不住法,民眾管不住嘴,加之“藥食同源”等野味情結作祟,結果———全球每年有數十億隻候鳥進行洲際遷徙,8條遷徙路線中有3條經過中國,但在我們的版圖上,“千年鳥道”只因舌尖上的誘惑,大多成了候鳥的不歸路。
  野生動物保護不像環境污染,沒有生存危機下的執法動力。人類的環境問題都應接不暇,哪有時間關心自己的“鄰居”?不過,城門失火,終究會殃及池魚。
  野生動物,很難說其價值幾何。但於偌大的世界而言,再小的野生動物,因其生死而衍生的“蝴蝶效應”,遲早會在未來生效。
  (原標題:“炫獵”背後的野生動物保護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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