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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評論員 付小為
  日前,一則“一年累計3800萬人中斷繳納養老保險”的消息引起了不少人的關註。《人民日報》隨後對這一現象作了進一步調查。
  調查發現,在“斷保”情況出現前,更為普遍的一種狀況是“退保”,即直接從社保機構取出當年或累計的已繳保金。不過,隨著明令禁止“退保”的2011年《社會保險法》實施,退保行為也就不存在了,但“斷保”問題卻“接替”了上來。
  “斷保”的原因有很多,企業不願繳納養老保險、參保者失業、參保者累計繳滿15年不願再繳,還有相當一部分人是在流動過程中社保接續不暢而被動“斷保”,後者同時也是強烈呼籲完善接續制度的一群人。這些“斷保”者未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本質上都是沒進入國家保障體系。
  具體分析不難發現,儘管很多“斷保”受制於客觀原因,未必是當事人有意所為,但即使沒有單位繳納,個人如果想要自行繳納不是不可以。然而,他們顯然沒有這麼做。雖然個人想法不一,但諸如對養保體系信心不足,認為養老金數額聊勝於無因而可有可無,這類看法不在少數。原本構建國家保障體系是為了人們生活依靠和未來生活的安慰保障,如今,被放棄或被拒絕,非但無法實現制度建設的目標,充分發揮功能,反而側面反映出,作為一項確保國民安穩的保障,養保體系並未獲得國民的完全認可和托付。這本身不是一個能輕易被忽視的問題。
  必須承認,在過去的很長一段時間,國家為搭建起一套廣泛而可靠的國家保障體系付出了巨大的努力。養老保險覆蓋面不斷擴大,在2012年實現了制度“全覆蓋”,完成了“從無到有”的建制。過去,地方政府在工作彙報中,提及民生改善部分,主要強調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即體系建立的問題。這在“從無到有”的階段是必須的。可如果在體系基本搭建完畢後,延續廣度上擴展的路徑,則會漸漸脫離社會現實的軌道。
  以擴大覆蓋面為目的,是一種建設的視角,最終取決於決策者的判斷,進而提供相應的公共服務,制度建設初期確實需要這樣的魄力和決心大力推行。然而,當“量”的問題得到瞭解決,問題的核心便開始向“質”的改善轉移。這也是從溫飽到小康,發展進入新的層面的現實所決定的。這個時候,就該從國民的角度出發,考慮他們的感受和體會。
  “斷保”現象呈現出的問題,恰恰是在建設視角向國民視角過渡過程中的問題。客觀而言,這一問題有些地方已經在考慮,併進入到現實改進的環節,但也要看到,確實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部分尚未受到足夠的重視。放在社會保障上它可能是諸如銜接層面的服務質量問題,放在醫療上,則是報銷範圍過窄、額度有限、使用不便等其他問題。不解決這些問題,國家保障體系的作用就很難完全發揮,國民也就不能完全以此為依靠。必須從“斷保”中認識到這層意義彼此抵消的困境,並將其作為一個大問題認真對待。  (原標題:保障體系要從廣覆蓋轉向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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